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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伤之一
2005-03-01           【 加入收藏 / 文章投稿 / 截图上传 / 发表评论
作者:冰临天下
谨以此文写给剑里的朋友们
找一湖碧水,钓几尾闲鱼。
回忆人生得失,心游凡尘外。
喝一壶老酒,邀一群朋友,笑看人间沉浮。
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南宋初年。经历了多年**,自宋太宗征辽被击溃、杨业战死以来,辽欺负宋朝无能,于是宫中实行新政,由范仲淹一手主持,后又经过王安石变法,起色不大,老百姓仍生灵涂炭,始于公元1070年。
北部女真部落的完颜氏阿骨打称帝,建立金国并开始进行自己的南扩进程,于公元1125年消灭了骚扰宋的辽国,宋亦感到金的来势汹汹,由于奸臣当道,宋无力抵御金的袭击,公元1127年北宋亡国。此时,留在相州的康王赵构逃到了南京,捡起了黄袍;5月在南京即位,后来定都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史称南宋。

据说南宋的建国“借助”国内外当时仍旧独立存在的几大派系,其中以少林、武当、峨嵋、唐门、等最为著名。根据一些所谓的秘史记载,这些门派都有自己的后台,除了少林与峨嵋,也就是出家的和尚与尚未还俗的尼姑,无须所谓后台。朝廷并不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因为作为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他们还是比较“自觉”的,而且江湖上的血雨腥风与历史的改朝换代似乎无任何关系。直到后来崛起的昆仑,天忍教(事实上天忍教跟中原的帮派玩无间道),大家都搅了进来,似乎觉得这样的局势还不够乱。乱世早在唐朝末年开始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自从我记事起,就觉得非常惭愧,如果说把这种感觉称作惭愧的话――我对父母并无深刻的印象,一如我连自己呆的村子在哪儿都不知,一如我身边和我一起的那些无知的小子一样无知。村子里的规矩是小孩到了适当的年龄就可以出去锻炼武艺,入门入派,至少在这村里,从商从政的很少,大人们以为乱世里活命没有敲门砖就是作孽,而敲门砖就是习武,俗称打架或者群殴。

对于和我从小玩到大的那些朋友,剑客、巫师,并非就是从小到大,只是不经意的发现这些年跟他们经常能相见。我有时也在怀疑是不是造化的捉弄。
对我来说,我并不是不喜欢去闯荡所谓的江湖,只是听村子里的铁匠说,江湖的恩怨与血雨腥风,一旦沾上就很难脱身,即使能脱身也可能要拿自己的命去换,结果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这个铁匠很了不起。听上去似乎并不觉得可怕,我只是觉得自己很懒,对于思考一个值与不值的问题来说,我懒得去斟酌。
我曾单纯的以为,现在这样的乱世能图个自在就已经很不错,每当看见剑客与巫师回到村子里整理疲惫的情景,我突然觉得他们很可怜,对于才10多岁的小孩来说,江湖实在很是险恶。


剑客其实并非叫剑客,只因为他自小对剑有很深的感情,成天拿着那把从二胖那抢来的木剑乱挥。每当此时村里人便说:看剑客出招了。剑客常说:海边小孩喜欢钓鱼,可是我不忍心把鱼钩从鱼嘴里拿出,所以我不钓鱼;海边小孩擅长游泳,可是我有次在海边玩水时差点灭顶,所以我不游泳;海边小孩皮肤很黑,可是我无论怎么晒太阳都无法晒黑,所以我皮肤白。当时这句话谁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听来的,因为论做诗他还没达到那种程度。当时村里人都以为他以后是武当的料。他的父亲是巴陵县南岳镇的镇长,被认为是“南岳一霸”,对于儿子的成才非常重视,于是不顾家人的劝阻,把儿子托付给村子里的天王帮主的秘书,至于为什么要托付给他,一是由于已经和那帮主通好气,二是所谓那天王帮尽是农民货色,起义被镇压下来的,为了农**动就要提高自己的先天资质。其父先在村里找了个武师做启蒙教育,谁知这武师也只是个偏才,虽然对于各种剑与剑法了如指掌,由于其父几次“查看”发现儿子在一旁舞剑,而不见了武师。最后发现武师身着睡衣在其屋内斗蛐蛐,一怒之下炒了武师的鱿鱼。

巫师和剑客当时是一起去了天王帮,他俩可以说是互相成影。据村里的某奶妈说,剑客5岁的时候,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早晨独自站在村里的小河边,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河面,重复着他那三句话。看了许久,待转过身时,发现巫师在其身后盯着河面,眼珠子一动也不动,剑客走到巫师旁边,两人对视了一眼,突然天空给出一道闪电,把两个人的脸映的煞是恐怖。自此,两人甚是要好,村里好多人疑惑不解,每当有人问及剑客,剑客不答,巫师也不答。直到有一天村长得知此事,十分震惊,于是用两个棒棒糖买通了杂货店店长的5岁女儿,小女孩跑去问正在钓鱼的巫师,巫师看了看小女孩,然后一字一顿的说:那天是因为我们发现各自的右眼都有一颗眼屎……
自此传为佳话。


巫师的原名未知,“巫师”是他的小名,暂且叫他巫师。实际上他只是个力量型的家伙,自小就有一身同龄人觊觎的强悍肌肉,不过对于法术他完全是个门外汉,这样看来巫师只是一个讽刺的名号。巫师的师父号称巫妖王,是村子里少有的巫师,据说会使用某道的法术,但是自他四十多年前来到这个村子,倒没有人见过他使用什么魔法。四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夜,他被一个自称死亡骑士的长相冷酷的家伙追杀至此,幸好村民的保护他活了下来,于是复仇的任务落到了巫师身上。

巫师与剑客走的那天,我曾给他们送行。
当时的场面是,他们每人手里拿个狼棒,一个斗笠,身穿粗布衣,脚穿草鞋,咋一看以为是去逃难,定睛一看果然是去逃难的。杂货铺老板的女儿给了他们每人一个琥珀护身符,说是避邪。他们戴在脖子上,怎么看都觉得像是挂了一坨鸟屎。
夕阳的余晖慢慢落下,两个瘦弱的壮士身影消失在天边,就在最后剑客都不忘挥手向村里众人道别。感觉很是惨烈,似乎是去赴刑场。

自剑客与巫师走后,终日二胖与我为伴。
二胖为何叫二胖,是因为他上头有个叫大胖的胖子,那大胖并不是二胖的哥哥姐姐之类,因为村里的老头老太都叫习惯了就懒得改了。那大胖在家成天喂猪杀猪。据说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养猪高手,人称“求千猪”。其杀猪手艺可与庖丁媲美。最后的报应是由于某天没有关猪圈被众猪疯狂踩踏至死。二胖对养猪不感兴趣,擅长书画,被称为“财子”。邻居说他比大胖有戏。
二胖的确是个人才,资质非同一般,算是村中最有前途的货色之一。他经常和我说:真想去江湖走走看看,增长阅历。实际上他的目的据我猜测并非如此简单,他一直对蜀中恭州重庆府的唐门之暗器有着近乎狂热的兴趣,实际上可以说是他对当时四川辣妹情有独钟,虽说无可考。他时常在半夜三更夜深人静鸡不飞狗不跳无人偷窥的时候,从屋里他的床下的土坑中拿出村子里人称“圣剑巾帼”的一位已被朝廷招安做公务员的唐门弟子“何是璧”临走前留给他的一把暗器――飞刀,细细把玩至四更天,才放回原处,翻身上床,动作与白天的他完全是两个人,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让人想象白天的他是否由于吃得太多而无法表现其精湛的身手。至于为何是亲眼所见,因为当时那晚村里那个后来号称“中原第一贱人”的周乐色的搅史棍(也就是打狗棍)的把掉下来,让我帮他重装操作把柄,修好以后正巧路过二胖家的大院,当时外面已经很晚了,一对小情侣也看见了。自从那个晚上的“翻身上床”,村子里的人都说他比奇迹还奇迹,未来的唐门复兴指日可待,也因此不久他和他的飞刀便远走高飞,直奔蜀地,朝着他梦寐以求的目标整天精修暗器,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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