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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的嘴脸4-1
2005-11-13           【 加入收藏 / 文章投稿 / 截图上传 / 发表评论
作者:绝玉寒冰

    下午,时近黄昏,本人方拥被高卧,沙子发短信给我,说是大事不好,闯祸惹到厉害角色了。迤迤然来到网吧,见到了早被吓得拉了一裤裆的沙子。再上17173一看,果然,一位自称“路人”的仁兄愤懑于本人在论坛的出格言论,拍案而起,以笔为刀矢,指天划地,气势凛然的愤怒声讨“骨子里男盗女娼”的沙子(其实应该是我)。应当说,这确实是位高人,深谙兵法。咱们中国有句成语叫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路人皆知,其意无非是指既然连路人都知道,那自然是人尽皆知了。这位路人兄之所以打着“路人”的旗号前来讨伐“沾染了一身痞子文风”的我,无非是在暗示,自己代表着广大富于正义感的群众,并已摆下“统领水陆军80余万,方与将军会猎于吴”的阵势。虽然本人在论坛蹲点守侯了大约个把小时,并见到多少劲兵猛将立于其帐下(除了头戴“说话最客观”平天冠、身披“有一颗宽宏的心”黄马褂的郭老师,以及令路人兄乍睹芳容就“精神为之一振”的神的宠物猪小姐),但正如京剧中习惯插两杆旗帜、摆两个小卒子就代表千军万马一样。有了这两员大将的助阵,路人兄就有了足够资本,意淫出自己身后足以把胆小的沙子吓得落荒而逃的万灶貔貅。兵法曰:勇怯,势也。有了如许庞大的阵势为后盾,路人兄就可以勇气百倍来17173施展他的“我佛狮子吼”了---我佛手下才不过八百罗汉,手握百万雄兵的路人兄不吼出个“声如洪钟,绕梁不绝”的晴天霹雳怕是对不起观众了。不过,"路人"这称呼虽然跟**一样具有极广泛的代表性,且兼具隐蔽性良好的优点,但色彩却未免太中性了点。就如小说电影中的路人甲路人乙不过是配角一样,急于在令他“精神为之一振”的神的宠物猪小姐面前扬名立万的路人兄在头上虽然**了“路人”黑布条的,但却是不甘只做龙套的。怎么办?好在我们的路人兄是高超的**者,有法子。比如好莱坞电影里的蒙面客虽然也是配角,不过在蒙脸巾上挖两洞的蒙面客就不仅是主角,而且是大名鼎鼎的主角了---“佐罗”正是如此。路人兄依葫芦画瓢,在自己“路人”的**君子绝不能与小人斗”“君子难于小人斗”,路人兄就这样唱两个诺,完成了自己从“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的配角到顶天立地的侠盗的身份转换。OK,化妆完毕,亚细亚的佐罗“路人”兄就单刀直入,开始声讨“灌了一肚子的淫词秽语”的俺。


    首先路人兄大义凛然的声称我是“满嘴仁义道德,骨子里却是男盗女娼”。先说一点,我何尝满嘴仁义道德了?武影说过“我们要学习忘忧精神”之类带有训导色彩的话,路人兄也更是标榜自己是“知道网络世界里人性的丑恶更是猖獗”后“要除恶务尽”的侠士,早早抢占了道德制高点。而我呢,我说过一句半句诸如“你们或者某某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之类的话么?区区不才虽然在17173上写过那么一些文字,但都是针对某些本人觉得比较好笑的事,信手拿来调侃一下,以至当有不少人批评我没有“文德”时,本人甚至连半分辩解都没有就**了。我从来就不相信“德”这个字可以廉价到仅仅凭一个人的某段文字就可以被树立或者被打倒。我欣赏文天祥的那句话:时穷节乃见。未到“时穷”时,一切对自我道德的标榜都是无意义的。所以才会了“王莽礼贤下士时”的典故,所以才会有孔夫子那句著名的“不以言立人”。当然,路人兄是不同的,他“言为士则,行为士范”,浑身上下堆满了道德的黄金,“本来就知道网络世界里人性的丑恶更是猖獗”,并且因为“看到了还是不免气愤”,所以本着“必要时就要除恶务尽”的强烈责任感,“站出来正本清源”。多么令人感动的一幕呀,我们的路人兄以惊天地,泣鬼神的自我牺牲精神,立誓要做盗火的普罗米修斯,不惮于花自己的银子上网直面并清除人性的丑恶,这足令我们这帮上网泡游戏,靠挥霍RMB来打发时间的无聊之徒汗颜。然而,当八部某些帮众在武影的文章后面要“操”4-1其他帮派时,当可怜大哥著文一再“TMD”的叫嚣“SB”俺“生崽没PP“时,路人兄是毫不“气愤”并且未见到“人性的丑恶”的。而当俺揶揄了八部一番后,路人兄就象被踩了尾巴的狗一样一蹦三尺高,要代替失效的社会道德机制来“正本清源了”。路人兄不满足于“佐罗”身份,还要自封道德法庭的庭长了。他金口玉言,舌头一弹,炸出个“骨子里男盗女娼”的罪名飞到我头上。在下愚鲁,实在不知这罪名从何说起?难道就因为我在17173上写了点文字?还是因为调侃了八部的贵人?抑或是文字过于尖酸?话说回来,路人的兄的文字尖刻不在我之下,且蛮横还甚于我。比如本人写东西好引经据典(这文就引了不少路人兄的“经典”话语),路人兄就“毫不客气的”对我说:“你也配?”。这使在下恍然大悟,原来引经据典还有个“配”与“不配”的资格问题。路人兄日理万机,忙活呀,刚管完道德问题又兼任文化部长对上网发贴做出重要指示:不是如同路人兄一般、身为**兼道德法庭庭长兼文化部长的人,是“不配”引经据典的。鄙人一介草民,无官无职,“不幸”就“不配”了。接着,路人部长引了一段在下的文字让人来“看看我的嘴脸”,虽然我的文字是“痞子文辞堆砌起来的糟粕”,不是经典,不过由于本人目无法纪,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写了《废都》《白鹿原》等几本书的名字,所以立志要“正本清源”的路人部长还是愤慨的引用它来质问我“以上这些文学的思想是什么?要宣扬的精神是什么?”,路人部长大概刚从中央党校进修回来,以为所有的书籍都如同乡下厕所墙壁上“少生孩子多种树”的标语一样,必须要宣传某种精神,就连《白鹿原》和《废都》之类的文学作品也不例外。鄙人水平低,两本书读完楞是没体味出路人部长所强调“要宣扬的精神”。不过我可以大胆的告诉路人部长,这两本书完全不是为宣扬某种精神而作,也并没有宣扬什么精神(如果路人部长要就这个话题跟我辩论的话,咱们可以另开一贴)。比如,《废都》被称为当代《金瓶梅》(这是很多评论家的评价,不过本人并不赞同,其实《废都》在写作深度和表现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社会背景的浅性描写方面与金都有很大差距),路人部长能不能点评一下《金瓶梅》的思想是什么,又宣扬了什么精神呢?现代的文学观点是文学创作完全可以脱离所谓的表现某种思想性的目的去尝试新的写作手法。片面的强调思想性的是腐儒们“文以载道”的文学观,这早就是被批得千疮百孔了的,路人部长穿上这么件丐衣来批驳俺,虽然普防高可以吓跑不少门派,却难免会出什么疵漏的。路人部长读书当然不象鄙人一样“专挑那些限制级的画面来欣赏,玩味”,可是,我实在不知道读懂了文章“真正意义”的路人部长是如何从《废都》看出“要宣传的精神”的,莫非路人兄不仅学到了“我佛”的“狮子吼”,并且继承了“我佛”的法眼,能见人之所不能见?其实,路人部长之所以鼓着腮帮如此声色俱厉的大声质问我,无非是学《动物世界》中亚马逊树蛙靠鼓胀的气囊来吓跑天敌那套,想吓跑在下罢了。可惜结果却一不小心有了闪失,露出了麒麟皮下的马脚。在引经据典的问题上,路人部长虽然“配”,但却是如此的“不幸”。路人兄一口咬定我写东西的目的是辱人以娱己,辱人我不否认,不过我只辱辱我之人,比如可怜大哥骂我生崽没PP,那我自然不可能写文字从生理学的角度去论证我生崽是不可能没PP的,那样不仅看客们觉得无趣,我自己也没耐心写,所以就有了那篇回应可怜大哥的文字。顺带捎上赏金猎手,不过是因为他隐隐的在文后的评论中对我表示了不屑。又如,之所以写那篇八部之后,不过是因为有那么些八部的帮众说要“操”包括俺在内的4-1其他帮众而已。我不象“此人只应天上有”的道德圣人路人兄自诩的那样一尘不染,连上网都要揣把“除恶”的菜刀,不忘整顿社会秩序。在我看来,以怨报怨是直道,至于该怎么报或是该报到什么程度,分寸由我自己把握。路人兄说我写文是单纯为了辱人,那未免太主观了点,单单为了辱人的话,我何必费这么大的力写这么些东西,还不如象八部的某些人一样,开个挂,在公聊了骂几天来的舒坦。写这些,主要是通过娱人来自娱,那些被娱的人的夸奖是我在这写的动力,我说过,我很虚荣,正如路人兄拼了老命也要在令自己一见就“精神为之一振”的宠物猪小姐面前露一小脸一样。不过,咱的文才有限得很,照路人兄的评价,是“用痞子文辞堆砌起来的糟粕”,肯定不可能娱所有的人,所以有时难免会引起争执,不比路人部长,随便拿件“文学的思想”丐衣作道具,露个点,就能象埃及肚皮舞娘一样,令全体观众赏心悦目,精神亢奋得蠢蠢欲动。


    接着路人兄又引了一段“淋漓尽致”的“揭露了我小人嘴脸”的文字,他用“把文章的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全部冠以你以及你的相应的直系男亲属和女亲属的名字”的方法来证明,我那段文字是“标准的做了**”。路人兄不会没看到武影文章后面的八部帮众(列位去看看究竟是不是如路人兄所咬定的那样是“个别八部帮众”)是如何骂沙子的吧,也不会没看到可怜是如何骂我的。如果真没看到,那么俺不得不怀疑路人兄到底是得了“我佛”传的法眼还是斗鸡眼或者青光眼。我那句“觉得不会有事”无非是暗暗讽刺武影等人纵容手下乱骂人---我的逻辑就是,武影大头可以容忍手下人“操”4-1其他帮派,那我拿他们开开玩笑也不算为过。之所以用上“活雷锋”之类的字眼,也是因为看见武影在文中唾液横飞、忘情的大谈要学习“忘忧的精神”,实在觉得忍俊不禁,随手添上去的。这些,体味出了连贾平凹都不曾体味出的“《废都》宣传的精神”的路人兄怎么就没看出来呢。当然,这恐怕得归咎于我那些“用痞子文辞堆砌起来的糟粕”文字过于糟糕。至于什么把主人公名字换作亲属名之类的话,那我就不知路人兄为何要如此想了。第一,我调侃的是游戏中的角色,用的也是游戏角色的名字,没有人会把游戏角色完全等同于现实中的活人;第二,中国人是讲究辈分亲疏的,跟朋友或者其他同辈说的话并不适合甚至完全不适合跟去跟自己的家人讲。性的话题就是这样。每个人都可以跟同辈人谈谈性,就如我在文中拿进补调侃大头武影一样,但肯定不会跟自己的父母眉飞色舞的聊这些。这种现象,曾被西方传教士当成“虚伪是中国人最为突出、明显的特性”的佐证,其实这不过是东方民族一种约定束成的心理习惯。关于这一点,不知路人兄是不知道呢,还是因得了“我佛”真传,看破红尘,对此可以不加忌讳。


    下来,路人兄给我罗列了一条“骂了别人朋友不许别人反驳”的罪名,路人兄的眼神就是好,不知在哪看我说这样的话。我既没象令路人兄“精神为之一振”的神的宠物小姐那样对别人说“你没资格评价你并不熟悉的我”,也不曾象路人兄那样用“不配”之类的字眼来否定别人反驳我的资格。且路人兄所力挺的可怜大哥似乎也未理会我那子虚乌有的“不许人反驳”的禁令,照样用“SB”之类的话“反驳”了我。说实话,看完路人兄的大作,俺倒觉得自己的生活被小小的丰富了一把,如果没有路人兄殚精竭虑写下的这篇文字,俺这个下午又要在无聊的睡眠中度过了。因而,虽然路人兄分门别类把我归为“痞子流氓”,我还是很感激路人兄,并欢迎路人兄继续反驳俺的,特别是,俺还欣赏了路人兄的**倾情表演。我从没问候过他人父母,倒是令路人兄为之抱屈的可怜大哥在自己短短不到50个字的原创文字中就用了两个TMD,频度之高在17173的文字中绝对是绝无仅有的。路人兄对此却视而不见,他就这样一面摇舌鼓唇痛斥在下,一面毫不犹豫扯下自己的遮羞布可怜大哥遮挡着私处,却全然忘了自己暴露着的下体。


     再下来路人兄连引了不才的两段话,往读者面前一摊,让众人欣赏“典型一个痞子流氓”的嘴脸。他就象下乡鼓动农民结扎、搞计划生育的宣传员一样用极富煽动性的口吻指着这两段话猛撺道“是不是因为这样就比别人高一等?”,于是,另一个罪名又不露声色的被摆到了公案上,那就是我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得说的是,我从未觉得自己高谁一等,虽然我也不觉得自己低路人兄一等。我也从未在自己的文字中象路人兄那样风骨凛然的标榜自己是公理正义的化身。咱就这百把十斤,升斗小民一个,不象路人兄,上个网都负有“正本清源”的神圣使命,动不动就往地上仰八叉一躺,摆出为了崇高的事业可以死而后已的姿势。我在文中之所以要扯到“那话儿”,无非是对可怜大哥问候他人亲属的回敬。所说的“不觉得有污言碎语”也是针对另一篇文章而言。路人兄一面跟可怜大哥之流蛇鼠一窝、伉瀣一气、眉来眼去,一面以公理评判人自居,还时不时玩这等狸猫换太子、小偷小摸的把戏,结果硬生生把一个道貌岸然的道德法官的角色演成了令人作呕的青城四兽综合版。


    最后,路人兄终于完成了他那漫长的道德审判,曲终了,该落幕了。不过,打倒了“典型一个痞子流氓”的路人兄还没满足,他精力仍然过剩,于是,他那在道德法庭上疾恶如仇的眼神开始变得暧昧。转眼间,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一个名为“令他感到精神为之一振”的绣球抛向了令他感到“欣慰”的“神的宠物‰猪”,同时不忘一往情深抚慰神的宠物‰猪:“不可太过于放在心上”,“这不是几个人能改变的了的”,一副“微斯人,吾谁与归”的口吻。“尤其女孩子家不适合跟这样的人叫真”---跟咱这样的“痞子流氓”较真的脏累苦活由满身刺青、肌肉凹凸有致的网络黑马王子路人兄一手包揽。面对儿女情长,我们的侠客路人兄当初那“除恶务尽”的英雄气概早就在“精神为之一振”那刻顺着抽水马桶被排得无影无踪。**的定理在路人兄强烈的生理需要面前,变得完全无效了。此刻的他仿佛遍体鳞伤的呻吟着“君子难与小人斗呀”,眼神哀怨的看着自己的心上人,然后急不可耐的褪光了身上那袭“我佛”的袈裟...道德,多少罪恶假你之名而行!


    文人无行,这句话就是路人兄在17173上这幕春宫真人秀的最好注脚,他那拿腔捏调的义正词严、故作正经的搔首弄姿套用现在那个专业术语来说,就叫做FOREPLAY(前戏)。如果我们要对路人兄那篇自称君子、自命侠义的文章作一个总结的的话,那就叫“光屁股推磨---转着圈的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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